企业资质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6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广东 广州
联系卖家:张静律师
手机号码:18078803465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参照中国律师行业惯例开办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主要**在日常百姓常见案件,具体涵盖: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各类经济合同**等案件。本所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执业,德才为本。”为办案理念,建立了律师共同研......

广州市番禺区名誉权、企业有名誉权吗、企业名誉权***律师

产品编号:191008836                    更新时间:2018-11-02
价格: 来电议定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联系人名片:

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广州打官司提交录音作为证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电话录音也成为法庭上审判的重要物证之一。然而,并不是所有的电话录音都可以作为呈堂证供,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才行:

一、录音对象必须是债A务人或者是承担义务的一方

只有债A务人(欠款方)的讲话才能对他本人有约束力。实践中有人不承认被录音人是他本人,这时您应及时申请进行***鉴定,但鉴定费用您先预交(费用很贵,一般按照分钟收费),广州市黄埔区名誉权,***后鉴定费用承担问题由法A院***(一般由败诉方承担)。当然拨打的电话***A好是被录音者在电信或者移动等公司登记的号码。

二、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A券债A务内容或者是其他民事权利义务内容

如果是欠款,那么录音应让债A务人完整说出欠钱的具体金额和来龙去脉。金额***A好具体到个位,越具体越好,越准确越好。

三、电话录音应当真实完整

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A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有些时候录音者会故意引导对方作出某些回答,之后进行技术剪辑,得出一份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即使真实,也是无效的。

四、电话录音取得方式应当合法

《***A高人***A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例如私自在他人住宅暗装窃A听设备窃A听的录音一般会因被认定***公民的住宅权而无效。

五、录音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

即被录音者必须不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录音的,任何通过非A法限制人身自由、绑A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因此在录音时应注意言行,谈话时态度、语气一定要和善。

六、电话录音应留下原始载体

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后,应拷贝到电脑后,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录音资料不要删除。

根据《***A高人***A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录音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A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您出示原始录音材料,否则录音作为证据的证明力将有问题。另外录音完毕后要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克制成光盘(法A院需要)。

七、电话录音可以公证

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A高人***A院关于民事***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经过公证的证据证明力高于一般的证据。公证的录音可以被法A院认定没有经过剪接,另外公证费用也不高。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股东***、各类经济合同***、劳动***、行政***、***案件代理等案件,为您争取***A大权益,欢迎咨询。




广州与他人共有的房产可以申请查封吗?

案情:甲乙丙按份共有房屋一处,甲占90%份额,乙占10%份额。因甲对外债A务***致使共有房屋被法A院查封。乙以法A院查封房屋***其10%所有权为由,申请法A院解除其不可分割的房屋之10%部分。

问题一:法A院是否有权因部分共有人对外所欠债A务而按照***保全程序对共有房屋进行查封?

律师解答:可以。《***A高人***A院关于人***A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第A一款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A院可以查封、扣押、***,网上******名誉权,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问题二:债A务人以外的其他共有人的权利如何救济?

律师解答:首先,对房屋的按份共有所有权,可以析产。

《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财产。对外负债的共有人对因其负债分割共有财产而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A高人***A院关于人***A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A权人认可的,人***A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人***A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的,企业有名誉权吗,人***A院应当准许。***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其次,对房屋的共有份额可以转让。《物权法》第A一百零一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股东***、各类经济合同***、劳动***、行政***、***案件代理等案件,为您争取***A大权益,欢迎咨询。


广州民事***律师 打合同官司离婚官司侵权官司厉害的律师

广州被告不履行***可以执行他的工资吗?

在执行金钱给付类案件中,经常涉及到被执行人系自然人,经查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但每月有固定工资收入不等,这就涉及如果扣划工资款的问题。扣划工资款应当分两种情况对应处理,一种是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网络***名誉权认定,自愿每个月扣划一定数额的款项给申请执行人直到付清执行标的为止;另一种则是法A院强制扣划被执行人的工资款时,则应保留可供被执行人及所扶养的家属生活必需费用部分。

对保留的生活必需费用的标准,从执行实践看,一般应当考虑以下两个因素:一是财产与债A务的比例。当被执行人的总财产与其所负的债A务相当时,保留生活必需费用后,债A务就不得全部清偿;当总财产超出债A务时,超出的部分足以保留生活必需费用的,在这种情况下不需处理保留生活必需费用;当总财产少于债A务时,必须保留生活费用,不能置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死不顾全部用于清偿债A务。二是保留多少生活费用要从实际情况出发,一般考虑以下三方面的因素:1、参照当地中下生活水平;2、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人数;3、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未来可能的收入情况。

广州张静律师多年来代理大量不同领域的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当事人一致好评。特擅长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股东***、各类经济合同***、劳动***、行政***、***案件代理等案件,为您争取***A大权益,欢迎咨询。


广州市番禺区名誉权、企业有名誉权吗、企业名誉权***律师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行路致远,砥砺前行。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gzhesheng.)致力成为与您共赢、共生、共同前行的战略伙伴,更矢志成为***服务较具影响力的企业,与您一起飞跃,共同成功!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电话:020-87561363传真:020-87561363联系人: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主营产品: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店铺主体: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