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2016年4月18日,***联合发布《关于发布lt;***损伤致残程度分级gt;的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损伤致残程度分级》实施,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进行***损伤致残鉴定统一适用《***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但是在实践中,交通事故致人伤残的,从什么时候开始适用《***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进行鉴定存在不同的认识。交通事故伤残评估标准:确定鉴定标准的理论依据,实体问题不溯及既往原则。本文拟对《***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与2002年《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衔接问题进行研究,与大家商榷。

?价格认证中心车损评估背景
价格认证中心车损评估背景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逐年增加,车损评估业务量也大幅增加,这一业务主要由当地物价局下属的价格认证中心承担。交通事故发生后,被***人与***公司很难当场达成理赔意见,被***人便委托认证中心对车损进行鉴定,而认证中心的鉴定费是按定损结果比例收取,即定损数额越高则收费越高,因此认证中心普遍存在低损高定的现象。有的认证中心甚至与教警部门强强联合形成利益产业链,教警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的第壹时间委托认证中心对事故车辆进行定损,然后通知车主缴纳鉴定费领取鉴定结论书,否则就不予出具《事故认定书》,不放行事故车辆。因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评定属于实体问题,原则上鉴定标准不溯及既往,应当以交通事故发生时正在实施的伤残评定标准进行鉴定,而不能适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新制定的标准进行鉴定。认证中心除收费标准不合理外,出具的鉴定结论书亦粗制滥造,一般是寥寥二三页,很少列明鉴定方法、鉴定过程,更无详细的检材资料和照片。报告书重要的“损失清单”部分仅列明需要更换项目的零件和价格,但没有修复的机件和价格,且均以4S店的价格进行鉴定,而非取4S店与普通修理厂的平均价。总之,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鉴定结论存在诸多不合理、不公正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