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提出离婚之后,可能会因为一些原因产生婚姻家事***,从而无法及时的结束婚姻生活,这时双方就会选择分居,那么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是属于共同财产吗?这一点大家需要进行了解,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下吧:
《关于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分居的期间不论是长是短,依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了解了以上内容,大家应该就知道,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在离婚时应该怎么处理了。那么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婚姻家事***或者是其他的***问题,欢迎您到【郑州安博】来进行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随着现代人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在离婚时必然会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离婚了,夫妻财产怎么分割?房产归谁?对于财产分割问题,历来都是关注的焦点,因财产分割而对簿公堂不在少数。
财产分割是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个人财产是不进行分割的。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分割的是夫妻共有财产,对于婚前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可以请求******。离婚通常需要分割房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共有房屋均等分割,但实际中,房产问题非常复杂,不太可能平均分割,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形进行分割。在一方有情况下,有些人可能会要求其净身出户,这是由夫妻双方进行约定的,但在***中,一般很难达成净身出户,***对过错方会少分财产,但不会让过错方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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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的婚姻家事***都是由于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事宜时,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因此需要向律师寻求帮助,起诉离婚,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夫妻财产分割相关知识吧:
关于夫妻共有房屋的分割方法问题,《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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