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商标注册
英国、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奥地利、爱尔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瑞典、芬兰、丹麦、等欧盟******近开始实行一种在欧盟全部15个***适用的商标体制。位于西班牙 Alicante 的欧盟商标局于1996年1月1日开始受理欧盟商标申请。欧盟商标保护期为十年,可续展,每次续展保护期为十年。欧盟商标的申请人不限于欧盟成员国的国民,其它如《巴黎公约》、《世界知识产权***》(WIPO)成员国的国民也可提出申请。
欧盟商标具备以下特点:
(1)费用低。只须申请注册一次,即可在整个欧盟的十五个成员国使用该商标。较之于在各个成员国分别提出申请,费用大幅度减少;
(2)保护程序集中化。一件商标注册可获得欧盟15个成员国的保护,有关商标案件的裁决将在欧盟所有的***得到执行;
(3)已注册之商标可仅在一个欧盟***使用。商标在欧盟任何一个***的使用就足以对抗以未使用商标为由提出的撤销申请;
(4)享有巴黎公约优先权。同一商标用于一种或多种指定商品或服务名称,在巴黎公约成员国申请后6个月申请共同体商标时,可享有优先权;
(5)已经在一个欧盟成员国公布的注册商标,在申请欧盟商标时,可请求优先权。
(6)不但词语、标识等传统商标可获得注册,声音、气味、产品外观及构造等新型商标,也可申请注册;
(7)一件商标申请***多可涵盖3类商品或服务,超过3类的,每类费用须另加。
欧盟商标的基本注册程序如下所述:
1. 申请人向欧盟商标局或欧盟成员国商标局提出申请;
2. 欧盟商标局将申请通知各成员国的商标主管***,以进行各国的商标审查;
3. 审查通过后,进行三个月的公告。在此期间第三者可提出各种异议;
4. 如果没有第三者提出异议,申请的商标在一年内获准注册。
5. 需时12-15个月
商标检索
由于欧盟商标注册涵盖的***众多,导致潜在的商标异议人大量存在。因此,本公司极力推荐申请人在提出欧洲商标注册申请前,进行商标检索,以确定是否有与拟注册商标相同或太相似的商标已被第三者注册,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商标查搜:
(1) 于所有可供注册之类别查搜相似及相同的商标
(2) 10日内以电邮或传真通知查搜结果
注册:
(1) 一次***多注册三个类别
(2) 于两个星期内提交申请表格
(3) 免费解答一般文书问题
(4) 定期跟进注册进度
(5) ***收费 :包括注册一个类别及由本公司缴纳***收费
(6) 注册证明书费用
所需文件或资料
1. 申请人之姓名,地址及注册地(如申请人为公司)
2. 六份商标图案(如非图案,只需一份)
3. 采用拟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之详细清单,及欲注册的类别
4. 如拟注册之商标不是英文,则必需附上一份英译本
5. 优先权文件,如申请优先注册
6. 申请文件不须公证
7. 不须提供使用商标的样本
申请所需时间
如果您申请特快注册,则***快可于9个月完成注册手续,客户并不需要就特快注册服务缴纳额外费用,但是,需要向有关当局提交一封函件,详细说明您需求特快服务理由。否则,整个注册手续需时12-16个月。
注册的有效期
每个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由提交申请日期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