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
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动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但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工资福利保障的特别规定 劳务派遣工英语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劳务派遣单位无工作派遣期间应当按照当地工资标准***报酬;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工享受福利待遇不受。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双方存在的***责任
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双方存在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谓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是什么?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模式,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等。通俗来讲就是企业把人才“租”过去,实现用工单位“用人不管人,用人不养人,增效不增支”的人力资源管理效益。
劳务派遣有没有可能出现其他不合理的用工方式?
现在,劳务派遣早已为人所诟病。于是有人就想,劳务派遣尽快被取缔掉。 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即便劳务派遣小时了,有没有可能出现其他不合理的用工方式? 会不会所谓的取缔,只是换汤不换药? 讲真,劳务派遣要是取消了,一定会出现其他形式的用工方式,用来实现企业降低用工成本的目的。永远记住,有需求就有市场。 劳务派遣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