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
第九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常州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fa院申请***执行。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fa院核查属实的,***执行案件代理,应当***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fa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符合***执行条件的,执行fa院应当及时***执行。 第十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不立即采取执行措施可能导致财产被转移、隐匿、出卖或者毁损的,执行fa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申请或依职权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性措施。 第十一条案件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条件,又符合移送破产审查相关规定的,执行fa院应当在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的同时,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fa院进行破产审查。 第十二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以后,执行fa院应当在七日内将相关案件信息录入人民fa院建立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信息库,***解决”执行难“问题,并通过该信息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
第六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制作裁定书,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执行的zhai权情况; (二)执行经过及采取的执行措施、强制措施; (三)查明的被执行人财产情况; (四)实现的zhai权情况; (五)申请执行人享有要求被执行人继续履行zhai务及依法向人民fa院申请***执行的权利,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zhai务的义务。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送达申请执行人后,执行案件可以作结案处理。人民fa院进行相关统计时,应当对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的案件与其他方式结案的案件予以区分。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书应当依法在互联网上公开。 第七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反***规定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人民fa院应当依照民事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审查。 第八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继续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执行fa院。
能够执行wei一住房的3个条件展开来说:
一对被执行人有抚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的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这里的“扶养义务的人”应包含广义赡养、扶养以及抚养的人:
1.赡养义务的人:a. 子女;b.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婚姻法》28条)。
2.有扶养义务的人:a.夫妻(《婚姻法》20条);b.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执行不到怎么办,有扶养的义务(《婚姻法》29条)。
3.有抚养义务的人:a. 父母(《婚姻法》21条);b. 继父继母(《婚姻法》27条);c.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巳经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婚姻法》2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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