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改变字号名称、经营者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等项内容,以及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办理变更登记。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
办理程序
领取《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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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文件,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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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登记费,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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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书》;
(2)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具体要求参见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第3项);变更经营范围的,申请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行政***和***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申请变更经营者的(仅限组成形式为家庭经营,且新经营者为其家庭成员的),提交新经营者的照片和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变更组成形式的,提交家庭成员的确认文件。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4)***、行政***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
书》及代理人的***复印件(本人签字)或者资格证明复印件(本人签字)。
注:变更登记核准后,持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换领新的营业执照(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