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双方存在的***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谓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后,将该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从事劳动的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在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不用工,即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动者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动者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一时半会儿是不会消失的
劳务派遣这种用工形式一时半会儿是不会消失的。 劳务派遣本身是被写进了劳动法里的,也就是它的存在是合情合理的。至少在劳动法再次修改之前,它的存在本身是没有问题的。 之所以会存在劳务派遣,从正面的角度来说,主要是为了帮助企业更方便地进行人员的安排与选用。 派遣单位的特殊义务,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回,按月***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规定酸银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报酬: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公司刚好就可以起到中间调剂的作用
有的企业存在用人高峰期和低谷期,如果单纯靠自己招聘,不仅需要大量的精力,同时,没办法在低谷期处理多余的员工。 而类似这种情况的企业不止一家,很可能他们就会存在互补的形式,那么劳务派遣公司刚好就可以起到中间调剂的作用。 这样处理,不仅可以让劳动力得到充分的利用,同时可以利用规模效益,减少不必要的精力和时间损耗。
代缴***机构
如果因为劳务派遣搞得民生抱怨很大,很可能真的有一天劳务派遣就会被取消。但是企业降低人工成本的意识是不可能被改变的。 如果没有了劳务派遣,就一定会出现其他类似劳务派遣的中介机构,帮助企业实现它的目的。 这就像目前的代缴***机构一样,它的存在就是因为企业不想管这方面的基础工作,想要腾出时间来做其他的事情。 用工单位的特殊义务。执行***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所以劳务派遣是合法的,但有些劳务公司的做法确是的,工友们一定要通过***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