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阶段转学家长要明确户籍所在区内学区房对应的小学
小学阶段转学家长首先要明确户籍所在区内学区房对应的小学。然后联系对应的小学,询问是否有空余名额,若学校有空余名额,学校会告知您转学手续,直接办理登记转学。
如果对应小学无空余名额,需联系户籍所在区小招办,小招办会把孩子分配户籍所在区片内还有的学校。如果片内学校皆满的情况下,会把孩子分配到户籍所在区内其他还有的小学。
天津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
所有学校六年级不办理转学手续。(注意:和平区五、六年级都不接受转学)。
不能互转的学校如下:
(一)塘沽区域
实验学校、浙江路小学、宁波里小学、上海道小学、二中心小学、草场街小学、一中心小学不互转。
(二)汉沽区域
河西一小和河西三小不互转,
东海小学、汉沽一小、中心小学、体育场小学不互转。
(三)大港区域
大港二小、大港九小、大港十一小、大港实验小学不互转,
大港一小、大港三小、大港六小、大港上古林小学不互转,
大港一小、大港九小、大港英语实验小学不互转,
大港二小、大港三小不互转。
(四)海滨区域
西苑小学和三号院小学不互转,
二号院小学和三号院小学不互转,
海滨学校和同盛学校不互转
扩展资料:
天津市中小学学籍档案管理办法 :
1、为规范天津市中小学学籍档案管理,市教委2014年11月14日出台《天津市中小学学籍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学校应建立并严格执行学籍档案借阅制度,严防学籍档案信息外泄和滥用。
2、依据该《办法》,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应在教学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将当年毕业学生的学籍管理类材料整理完毕,与学生电子学籍档案备份一并向学校综合档案室归档;在学生毕业满10年后,将学生学籍档案及其电子备份文件经由学校所属地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向所在区县档案馆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