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秉承“技术为先、责任在肩”的服务理念,竭诚为湖北省内企业、园区和***部]提供***、的管家式环保技术服务。
第十四条 现有排污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具有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的核发***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新建项目的排污单位应当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
申请与核发第十三条 省级环境保1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环境1保护部确定的期限等要求,确定本行政区域具体的申请时限、核发***、申请程序等相关事项,并向社会公告。
除涉及国1家机1密或商业秘密之外,排污单位应当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及时在国1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开相关信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在国1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公开排污许可监督管理和执1法信息。国1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应当公布排污许可的管理服务指南和相关配套文件。核发***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排污许可申请的决定,同时向排污单位出具加盖本行政***1专用印1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单或不予受理告知单。管理服务指南应当列明排污许可证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所需的申请材料、受理方式、审核要求等内容。
平台填报信息主要包括:
① 排污单位基本信息;
② 主要产品及产能信息;
③ 主要原辅材料及燃料;
④ 产排污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
⑤ 大气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有***排放信息、无***排放信息、企业大气排放总许可量);
⑥ 水污染物排放信息(排放口、申请排放信息);
⑦ 环境管理要求;
⑧ 相关附件;
⑨ 有核发权的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增加的管理内容。共计16张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
(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的;
(三)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
排污许可证发生遗失、损毁的,排污单位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核发环保部门申请补领排污许可证;遗失排污许可证的,在申请补领前应当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发布遗失声明;损毁排污许可证的,应当同时交回被损毁的排污许可证。
核发环保部门应当在收到补领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排污许可证, 并在***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