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要提供被告人信息的答复
去***到底用不用被告的身份,被告的如果对方不给提供,太难查询了,我们应该怎么办? 答:近特别多的人问这个问题,现在做统一答复,根据人院《关于***是否要提供被告人信息的答复》因此,只要原告提供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即使没有自然人被告号码,也应该依法登记***。如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院裁定不予受理。
***的程序,在收到当事人起诉材料的时候,一般会这样做
***的程序 在收到当事人起诉材料的时候,一般会这样做: 其一,对当事人提供的一切材料,***庭都应该一律接收,并给当事人出具一个明细,上面注明收到日期; 其二,如果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不全,会说明情况(不一定是当场),然后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和内容。原告需要在限定期限内补充完全,要不然就没法***; 其三,如果当事人材料齐全,应当7日内决定是否***,如果不能确定是否***的,超过了7日,就得先***; 其四,如果决定不***,就得给当事人不予***通知书,上面阐述清楚不***的理由。
利用职权实施的拘禁、刑讯逼供、、
赂,***工作人员的渎职,利用职权实施的拘禁、刑讯逼供、、搜查的公民人身权利的以及公民民主权利的案件,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的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案件; ***依据:《法》第十九条规定:案件的由进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在对活动实行***监督中发现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拘禁、刑讯逼供、搜查等公民权利、损害公正的,可以由人民***。对于管辖的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案件,需要由人民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决定,可以由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