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真件效力的***问题越来越多的观点认为
传真件效力的***问题 越来越多的观点认为,传真件有二份原件,即发件人和收件的手中的文件。根据电信部门的记录,很容易核实在特定的时间点,当事人双方是否发生过传真往来行为。一旦证实发送过传真,必然会存在发件文件和收件的文件两份文件。当事人双方都有义务向举出自己手中的文件。在特定时间收取的两份文件修改之处便一目了然。如果传真件内容均为手写,且笔迹较清晰,一般可以鉴定出是否经过修改。如果笔迹模糊,或基本为打印字体,鉴定难度将会大大增加。
民事***与受理的概念
民事***与受理的概念 “受理”是指人民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审理,从而引起程序开始的一种活动; “***”一般是、人民、或人民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受理审查,认为有事实需要追究责任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侦察审理的活动。在此,受理不一定***,但***却必须受理在先。
民事***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或法人或者其他***。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民事***的一方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直接影响该公民或法人或者其他***的民事权益。间接受本案影响的人,非依***规定,不得向***的一方当事人提起。 2、有明确的被告。即原告必须指出被诉对象是谁,是某公民、某单位,还是某公司、企业。没有明确的被告,***关系无法证实,人民也无从开始审判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