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学校: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家长自行
接收学校:实际操作中可能需要家长自行寻找接收学校后报区县教育局备案,所以办理转学手续之前一定要拨打所属区县教育局的电话咨询清楚相关事宜,以免无法办理转学。
建议家长可以多咨询几个学校,可以是房屋所在区以外的地区,只要学校可以接纳,跨区也可以办理入学。
1、初中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因特殊情况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在转出和转入学校同意、报区县教育局审查合格后,报市教委备案。本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2、本市范围内的初中学生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七年级学期、九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3、本市范围内初中学生办理转学的程序为:由原学籍校填写市教委统一印制的“转学登记表”,经转入、转出双方学校同意,双方区县教育局(教委)审查批准,由转入区县教育局(教委)报市教委备案。任何学校不得接收不符合转学手续的学生。
4、本市转往外省市的初中学生,需持转学证明,由原学籍校填写市教委统一印制的“转学登记表”,经转出校、转出区、县教育局同意,报市教委备案。
5、外省市转入本市的初中学生,需持本市正式和转学证明,到所在区县教育局登记,区县教育局按就近入学的原则负责安排学生入学就读。
6、蓝印学生转入本市学校就读,实行属地安置,属地管理,并不得在本市范围内转学。
7、初中学生休学期间不允许转学,学生在接受处分期间不予办理转学。
注意事项学生办理转学的,转入学校应在30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学生办理转学的,转入学校应在30个工作日内,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电子和纸质学籍档案。学校和区县教育局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统一制订的学籍基础信息表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转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孩子转学时间不同就有可能影响到两项考试的流程和时间
孩子转学时间不同就有可能影响到两项考试的流程和时间:非七年级学期转入天津市就读的学生,没有体育平时成绩,需要通过参加体育考试获得全部30分;但如果孩子是在初一上学期转学,则不会出现没有体育平时成绩的问题。
除了体考,会考时间也有可能随着孩子转学时间变化而变化:如果因转学错过初二生物、地理会考,孩子要在初三历史、政治会考时补考生物、地理。
初二的孩子,目前只有后一次转学机会,如何转学就显得格外重要:
转学常见的是联系所在区教委,统筹安排片区或本区剩余充足的公立学校,只要家长提前联系就可以,过程较为简单。
家长自己找好转学学校,一般来说难度较大,好学校一般都不接收,可能对孩子的成绩还有一定要求,尤其是转私立都需要参加入学测试。
直接参加天津中考程序上不是很繁琐,只需要报名4月体测、5月会考、6月中考就可以。
小学转学需自行联系转入校、转出校,家长在假期前后一周时间内,询问是否有空余名额,若学校有空余名额,可直接办理登记转学;若学校没有空余名额,则需到镇教委进行登记,由工作人员进行调剂,去附近有名额的小学上学。
学生在学期间不得随意转学。确因户籍变更等情况需要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转入学校或所属教育局在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天津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六年级不得转学。
天津市规定,在天津参加需要持有天津,因此转学到天津的步就是讲孩子的转为天津。
未满18周岁的孩子转入天津的前提,是父母其中一方在天津有合法稳定住所,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名下有房产,且该位父母已经落户天津。具体有两种办理方式,同步随迁和投靠落户。同步随迁是父母在办理天津的时候协同孩子的一起迁入天津。投靠落户是父亲或母亲办理完天津后,再让孩子以投靠落户的方式将迁到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