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是什么
会计科目,可以理解为对经济活动发生的内容,用特定名称来表明,以便于对经济活动的项目进行分类管理。
因为会计工作,是要对发生的所有业务内容,按照分类进行记载、核算的。那么,会计科目,就好比是给各类经济活动的内容,即会计要素,按照归属,各自安了个"家",对号入座,各从其类。
既然有"家",那么总要有家长才对。所以,会计科目,按照经济活动分类的详细程度和驾驭关系,或可叫从属关系,又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家长"是总分类科目,也就是平时所说的"一级科目"或"总账科目",它是对经济活动中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用的;比如原材料科目,经济活动中发生的所有属于原材料的内容,都要在"原材料"这个"大家庭"来记载、核算。
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不具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
事业行政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应当符合***统一事业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设置会计机构,应当配备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应当在专职会计人员中固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的规定。
会计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登记帐簿的基本要求是:
(一)登记会计帐簿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帐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二)登记完毕后,要在记帐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帐的符号,表示已经记帐。
(三)帐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有适当空格,不要写满格;一般应占格距的二分之一。
(四)登记帐簿要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的复写帐簿除外)或者铅笔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