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参加的学生须回户籍地
***规定参加的学生须回户籍地参加,也就是说你要在天津参加你就得办理天津,且天津市规定外地生参加天津市的,须在天津就读高中满2年,否则被视为。
学生转学涉及学籍管理,转学时间及接受学校等多个环节:
学籍管理:据2017年2月17日开始实行的《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外省市转入本市的初中学生,需持本市正式(含蓝印)和转学证明,到所在区县教育局登记,区县教育局负责统筹就近安排学生入学就读。外省市转入的学生应是同年级转入。转入的学生必须在转入学校就读,不得空挂学籍。
转学时间:天津市学校办理转学的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前、后一周,初二下学期已经不受理转学事宜。
天津学籍的孩子已经在天津上学,且学籍也在
转学流程★ 天津学籍的孩子
孩子已经在天津上学,且学籍也在天津,孩子可以继续在原学校上学,不存在转学籍的问题。
孩子拥有天津后,可以正常参加各级考试。
★ 外地学籍的孩子
孩子在外地上学,转学需要学生家长持相关转学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县的学校联系转学,有接收能力的学校对其相关转学材料审查合格后,填写“天津市学籍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由转入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报区县教育局审查,经区县教育局审查合格统一报送市教委备案后才可在津上学及考试。
来津晚何时办理转学
来津晚何时办理转学 按照目前政策,孩子办理转学晚在高二寒假期间,如果不转学,回天津报名也可以。 ★ 转学所需材料: ① 复印件一式两份(市教委一份,区县一份) ② 原外省学籍校开具的转学证明信一份 ③ 原学籍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信一份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学籍办理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办理转学具体流程如下:
(一)对于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二)转入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三)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四)转出学校所属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五)转入学校获得转出学校及双方所属学籍主管部门三方核准同意后,通知学生于正式开学前办理报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