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认,“建筑媒体立面”成为商业体在展示自身时很好地再现空间色彩、区域文化、大众波普艺术的一种良策,也是城市夜晚内容的重要补充。“媒体立面”的出现也更加激化了建筑表皮和体量的深入设计,从没有像今天这样建筑师如此重视照明灯光与建筑素材的结合程度,这也是变相地实现了建筑应为“光”而生的倡议。但媒体立面在现阶段所必需的技术支撑还显薄弱,所造成的光污染也和城市暗夜空形成矛盾。的是没有真正实现“媒体化”的要求,没有真正将人与建筑,人与光色,人与媒体之间的互动关联表现出来,成为日复一日简单重复地画面播放,过早形成审美疲劳。这亟待技术和人文的提升实现照明传播学的进步。
卖场内的照明非常重要。每一种商场照明系统都应该是有助于完成某种功能。它应引导顾客进入商场,把顾客的注意力吸引到商品上,应能创造舒适的购物环境,刺激顾客购买欲望。满足顾客及服务人员店内店外走动时的安全需要。但是,所有这些功能中,重要的一个功能应是:通过创造一个合适的照明环境,以尽可能吸引人的方式表现商品。
商场照明具体功能可以概括为:
(1)吸引购物者的注意力(2)建立购物环境的气氛(3)以吸引人的照明灯光使展出来的物品得到上的(4)刺激顾客的购买欲望(5)树立商场的品牌形象
经济的富足已经影响着人们的购物,刚开始只是计划性的购买自己需要的物品,而现在转化成冲动型购物,只要是自己喜欢的就一定买回家,就像社会学家说的那样,说女人往往在购物的时候,脑子经常瞬间短路,明明家中都有的东西,非还要再买,就觉得总是差那么一件,而我们就可以抓住顾客的这一心理活动,利用灯光的效果创造出舒爽的购物环境,吸引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