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132℃预真空或脉动真空式压力蒸汽灭菌器、台式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不适用于121℃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本产品不可二次使用;
2. 本产品只适用于湿热蒸汽灭菌效果指示,不能用于干热灭菌效果指示;
3. 本产品只表示物品经过灭菌处理后是否达到灭菌所需的条件,不能确认被灭菌处理后的物品中是否还有微生物存活;
4. 如果本产品灭菌后变色不合格,请用B-D试纸检查灭菌器是否工作正常、是否物品包裹过紧、装载量过于密集或超载;
5. 在避光、室温、干燥、阴凉、通风条件下贮存;
6. 注意防潮,禁止与酸碱性物质接触;
7. 本产品有效期为二年,生产日期、批号和失效日期见包装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