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
2.建筑工程相关***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职称。
3.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
地基基础工程***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承包工程范围
4.1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地基基础工程的施工。
4.2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12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24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和深度不超过10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5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15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4.3三级资质
(1)高度50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和高度70米以下构筑物的地基基础工程;
(2)深度不超过18米的刚性桩复合地基处理或深度不超过8米的其它地基处理工程;
(3)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
(4)开挖深度不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
钢结构工程***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1标准
1.1企业资产
(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
(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1.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高1级职称;结构、机械、焊接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20人,且***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30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焊工、油漆工、起重信号工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1.3企业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类中的2类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1)钢结构高度80米以上;
(2)钢结构单跨30米以上;
(3)网壳、网架结构短边边跨跨度70米以上;
(4)单体钢结构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5)单体钢结构工程钢结构重量5000吨以上。
1.4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机械设备:
(1)切割设备(多头切割机或数控切割机或仿型切割机或等离子切割机或相贯切割机等)3台;
(2)制孔设备(三维数控钻床或平面数控钻床或50mm以上摇臂钻床等)3台;
(3)端面铣切或锁口机不少于2台;
(4)超声波探伤仪、漆膜测厚仪(干湿膜)等质量检测设备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