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2-27
国税函〔2009〕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提高企业所得税管理质量,现就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2008年是实施新税法的***年,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是从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过渡到新税法后,对新税法贯彻落实情况的一次***检验。因此,做好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意义重大。各级税务***要高度重视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加强***,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及时安排和部署,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保证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几点要求
(一)提高企业所得税***申报质量,***落实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各项制度,提倡电子申报。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质量直接关系到新税法的贯彻执行和***税收收入的完成。各级税务***要通过汇算清缴工作,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是否完备、数据是否完整、逻辑关系是否准确,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申报质量。各级税务***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推广电子申报模式,提高申报质量和效率。目前***税务总局已开发完成满足基本功能的电子申报软件,免费提供给***人使用,并向***人提供免费远程电话支持服务,同时鼓励***人自行选择符合***申报接口的商用申报软件。
(二)抓好年度***申报的培训、宣传工作。***税务总局已经正式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见国税发〔2008〕101号和国税函〔2008〕1081号文件)。正确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主要内容,也是***人依法***的重要体现。该申报表与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相比,在设计理念、报表逻辑关系等方面都有较大变化,为了保证基层税务人员和***人较好地理解申报表各项内容,提高申报质量,优化服务,各级税务***要积极、广泛地开展内部培训和对外宣传工作,加强对***人的辅导,确保新税法的有效落实。
三、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征管问题
对新税法实施以前***、***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违背新税***定原则,在没有制定新的规定前,可以继续参照执行;对新税法实施以前***、***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有关的政策性文件,应以新税法以及新税法实施后发布的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为准。
四、做好汇算清缴的各项后续工作
2008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结束后,各级税务***要认真做好各项后续工作。
(一)认真***开展企业所得税***评估等后续管理工作,进一步堵塞日常征管漏洞,查处和打击企业所得税******行为,为新税法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条件。
(二)及时报送汇算清缴汇总表及总结报告。对汇算清缴相关数据、资料及时进行统计、分析,形成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总表,并附汇算清缴工作总结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情况及相关分析;企业所得税税源结构分布情况;收入增减变化及原因;企业所得税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工作经验、问题及建议等。汇总数据和总结应在2009年7月底前上报***税务总局。
(三)汇算清缴数据和总结应按时上报至税务总局“FTP://所得税司/综合处/汇算清缴”文件夹下,不需再报送纸制资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计口径、报送要求等另行通知。
二○○九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