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成都***出台外地户籍在成都购买商品房面积达到90以上,在成都有固定工作,并缴纳单位***一年以上,可以迁购房者一家人***到成都。
这次***后,又出台购房***新政策:在08年6月15日至09年12月31日期间购商品房70平米以上,在成都有固定工作,并缴纳单位***一年以上,可以迁购房者一家人***到成都。
几经变更,成都***新政策于2008年12月12日正式执行,购房面积达到70以上,就可以迁购房者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到成都(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28平米),取消了***等限制。具体可参考成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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