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社会保险法》草案解读与应用技巧暨社保争议处理操作实务高级培训班 | ||||||
【举办单位】:中华国际管理培训网(http://) | ||||||
【参课费用】:1380 元/人 | ||||||
【授课时间】:2009年4月17日 ~ 4月18日 | ||||||
【授课地点】:昆明 | ||||||
【报名热线】:021-61312291,61312295,61312297,61312273,13816331021 | ||||||
【课程背景】
【学员对象】各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工资主管、劳资主管、人事主管、薪酬专员、培训经理、企业法律顾问,工会、行政及相关部门主管。
2009年,《社会保险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法》即将颁布实施.企业在经济危机形式下及时了解社会保险立法的趋势和规定,不但有助于解决纷繁复杂的社保关系,而且对减少用工成本、降低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课程内容】
(一)《社会保险法(草案)》的解读与企业应对及应用技巧 1、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2、《社会保险法(草案)》基本框架包括那些内容? 3、《社会保险法(草案)》适用主体是否扩大? 4、《社会保险法(草案)》的颁布谁最受益? 5、如何理解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6、企业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7、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10、“认定工伤”、“视同工伤”、“不认定工伤”的法律界定。 11、哪些工伤待遇由企业支付?哪些工伤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 13、单位能用商业保险赔偿职工工伤待遇吗? 14、单位对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不服怎么办? 15、如何正确的计算工龄? 16、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7、因提前退休引发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与风险防范手段。 18、职工退休后与企业的关系。 19、如何处理职工退休后发生待遇水平纠纷? 20、当前养老保险实践中的矛盾与疑难问题处理。 21、职工档案丢失纠纷应如何处理?用人单位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22、企业“女职工”和“女干部”的认定方法,退休年龄等纠纷如何处理。 23、劳动合同法对医疗保险制度的影响? 24、失业人员如何享受医疗保险? 25、目前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范围与标准。 26、最新生育保险政策理解与运用。 二﹑拟请主讲导师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副所长 刘燕生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院主任 杨永琦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法律事务中心 白永亮 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法》起草人相关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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