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农药续展登记
二、办事条件:
需提供以下材料(正本、副本各一份):
1.《农药续展登记申请表》
2.《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原件)
3.规范的并正在使用的标签、说明书
4.根据专家评审意见,需要在临时登记或正式登记期间补充的资料
5.产品标准重新修订备案的,需提供新的产品标准、标准编制说明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6.正式登记续展的,需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7.分装登记续展的,需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分装协议书(原件)
三、办理程序:
1.客户将申报资料以特快专递形式寄送至本公司。
2.由本公司农药注册专家协助客户对申报资料进行预审。申报资料内容符合要求,公司派专人立刻送往农业部办公大厅开始申报;申报资料内容如不符合要求,公司征求申报客户意见修改至符合要求后,派专人送达农业部综合办公大厅。确保客户申请内容以最短时间,一次通过。
3.农业部综合办公大厅初审后,送农业部农药检定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技术审查。
4.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根据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送农业部办公大厅履行批准手续。
5.公司派人从农业部农业部办公大厅取回批准文件,用特快专递形式寄回申报客户。
四、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