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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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品登记受理范围
1、可以受理登记的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以下述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以无论该作品是否发表,均可申请登记: 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行政***规定的其他作品。 2、不予受理登记的作品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3、有以下情况,作品登记***将撤销其作品登记 (1)、登记后发现属于是不予受理登记的作品; (2)、登记后发现与事实不相符合的作品; (3)、申请人申请撤销原作品登记的; (4)、登记后发现是重复登记的; (5)、其他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作品。 二、作品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 1、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明文件: (1)、作者***明文件,即***或***登记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作者签名; (2)、如果是法人或***人单位为著作权人,还要提供法人或***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如果是委托作品,还要提供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4)、如果是合作作品,还要提供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复印件)及各合作作者签名的***明复印件。 (5)、如果是继承人为著作权人,提供***明文件(复印件,并签名)。 2、作品 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 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3、作品说明书(可在表格***栏***,作者必须签名) 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创作完成;(4)、说明作品的独创性。 4、 写《权利保证书》 5、填写《作品登记表》 6、委托书(可在表格***栏***,委托人必须签名或盖章) 三、作品登记的审查和公告 1、作品登记***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为六周,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2、经核查符合作品登记条件的作品由***版权局发给作品登记证书. 四、费用 ***规费:300元(超过300页的作品,规费为500元),代理费:700元。 汇编作品规费:1000元,代理费6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