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已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企业,可通过市外经贸局网站(www.szboftec.)申报进出口经营权。市外经贸局自收到企业申报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向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说明理由。
2、对新设立企业,如达到上述注册资本(金)要求,可在企业设立登记时,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进出口业务的经营范围,然后再通过市外经贸局网站申报并核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3、企业应自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之日起3个月内,到市工商(新设立企业除外)、海关、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办理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