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较低浓度的***、硝酸、盐酸、磷酸、有机酸等酸性物质的废水称酸性废水;含较低浓度的***、碳酸钠、***、氨等碱性物质的废水称碱性废水,两者合称酸碱废水。酸碱废水主要来源于工业生产中的化工厂、金属加工厂、鞣革厂、化学纤维厂、制碱厂等。含酸浓度为1-10%或更小,含碱浓度为1-5%或更小。酸碱废水有较强的腐蚀性,腐蚀管渠及构筑物,干扰水体自净,使土壤酸化或盐碱化。对酸碱废水的处理首先应尽量回收利用,特别是对于较高浓度的酸碱废水采用结晶法及渗析法、离子交换法等,对于低浓度酸碱废水(含酸4%、含碱2%以下时),应进行中和处理(酸碱废水中和、利用碱渣、烟道气等或投加剂、过滤等方法),必要时进一步进行生化处理。
酸碱废水的特征与处理原则:
酸碱废水具有较强的腐蚀性,需经适当治理方可外排。
治理酸碱废水一股原则是:
1高浓度酸碱废水,应优先考虑回收利用,根据水质、水量和不同工艺要求,进行厂区或地区性调度,尽量重复使用:如重复使用有困难,或浓度偏低,水量较大,可采用浓缩的方法回收酸碱。
2低浓度的酸碱废水,如酸洗槽的清洗水,碱洗槽的漂洗水,应进行中和处理。
对于中和处理,应首先考虑以废治废的原则。如酸、碱废水相互中和或利用废碱渣中和酸性废水,利用废酸中和碱性废水。在没有这些条件时,可采用中和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