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是20国集团成员之一的世界主要经济体,是拥有完善市场经济制度的经合***发达***,是世界上经济发展速度***快的***之一。钢铁、汽车、造船、电子、纺织等是韩国的支柱产业。那么作为经济发达***,韩国专利制度特点是什么?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吧。
韩国于1908年制定并公布了《特许令》(专利令),直接引进并适用日本的***体系。于1946年设立特许院并制定了***部真正意义上的《特许法》。1961年至1963年,韩国大幅修订《特许法》,将其分离成三种***的***,《特许法》、《实用新案法》和《意匠法》,对应保护的三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各种法有相应的施行令和施行规则。1976年韩国《******法》修订后,1977年韩国特许院改设为特许厅,隶属产业资源部管辖,负责专利和商标申请的受理、审查和批准事宜。外观设计和商标申请由特许厅的同一个部门进行审查。2000年,特许厅更名为知识产权局,业务范围进一步扩大。目前,韩国知识产权***不仅承担同专利、商标有关的工作,还下设了工业产权审判庭,处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该局还担负着打击***产品、培养知识产权领域的人力资源等职责。 韩国知识产权局成立后,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门网KIPOnet,向公众提供申请、查询、缴费等一系列服务。这套系统的运行标志着韩国国内专利申请达到了***电子化的阶段。目前,韩国专利申请和处理电子化比率已经接近100%,达到了******水平。
韩国专利制度特点: 韩国有二重申请制度。二重申请是指对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可以提出发明、实用新型的重复申请。实用新型***注册后一年内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不过同一主题的申请只能授予一项专利,因此申请人必须在实用新型或发明之间放弃其中一个。自2006年10月1日起韩国实施修改后的专利法,将二重申请制度改为变更申请制度,即申请类型之间可以变化。如,在不超过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将原实用新型申请变更为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日保持不变。变更成功后原实用新型即被视为撤回。对于2006年10月1日之前提出的实用新型,实施形式审查制度,自2006年10月1日起,对递交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由形式审查改为与发明专利相同的实质审查。韩国外观设计申请又包括几种:复数外观设计、类似外观设计、秘密外观设计申请和部分外观设计。复数外观设计是指一件申请可包括大类相同的20个以内的外观设计。类似外观设计指对已经申请或已***的外观设计为基础提出类似的外观设计申请,以防止他人仿造、盗用其外观设计而侵害其权利。秘密外观设计申请是指在申请人对外观设计的产品实施准备尚未完成的情况下,担心公布的外观设计被他人仿造,盗用,请求专利局在自***之日起3年内不公布其外观设计的情况。同时规定,秘密外观设计自***之日起3年后必须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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