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C简介
2001年4月经***决定,***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会统一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管理和***实施工作。对于***实行强制认证的产品,由***公布统一的目录,确定统一适用的***标准、技术规则和实施程序,制定统一的标志,规定统一的收费标准。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必须经***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相关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能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为保证新、旧制度顺利过渡,原有的产品安全认证制度和进口安全质量许可制度自2003年5月1日起废止。
根据中国入世承诺和体现国民待遇的原则,***对强制性产品认证使用统一的标志。新的***强制性认证标志名称为"中国强制认证",英文名称为"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为"CCC"。中国强制认证标志实施以后,将逐步取代原来实行的"长城"标志和"CCIB"标志。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3C认证")的有关文件规定,自2003年5月1日起,列入***批实施3C认证目录内的19类132种产品如未获得3C标志就不能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但针对生产、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会又发布2002年第8号公告,规定部分产品可申请免办3C认证。这部分产品范围包括:1、为科研、测试需要进口和生产的产品;2、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3、根据外贸合同,***出口的产品(不包括该产品有部分返销国内或内销的);4、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需要进口的零部件;5、直接为***终用户维修目的而进口和生产的产品;为已停止生产的产品提供的维修零部件;6、其它特殊情况的产品。
对可免于办理3C认证的产品,生产厂商或代理人应向中国***认证可监督管理***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免办条件的证明材料、责任***书、产品符合性声明(包括形式试验报告)等,经批准获得《免办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自2003年5月1日起开始办理并生效。另外,***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会还规定,对上述免办3C认证的产品范围是第2条、第3条的产品,国内组装厂或国内生产厂可依据自身方便向所在地***直属的检验检疫局或***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会申请办理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