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8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河南 郑州
联系卖家:要律师
手机号码:15824811815
公司官网:www.yaoyonghuilvshi.com
企业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
本企业已通过工商资料核验!
企业概况

要永辉律师,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律所合伙人,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辩护、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赔偿**、再审申诉、死刑复核、公**务等各类**事务,擅长根据事实和**,提出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积累了丰富的......

口碑特别好的离婚律师-要永辉律师-漯河离婚律师

产品编号:283835822                    更新时间:2018-12-20
价格: 来电议定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名片:

要律师 15824811815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代书遗嘱仅“按印”是否应认定为无效?

代书遗嘱仅“按印”是否应认定为无效?

按照我国***规定,遗嘱是一种要式行为,非依***规定的方式形成,不能发生遗嘱的效力。

离婚律师要永辉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规定,代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签名,没有在遗嘱上签名,仅仅是捺手印,那么该份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业务精湛的离婚律师,是否有效?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按印是我国民间通行做法,在遗嘱上按印,合乎民间习俗和生活常识,因此所立代书遗嘱合法有效。第二种意见认为,所立代书遗嘱只有按印没有签名,有违常理。因此,能力特别强的离婚律师,该份代书遗嘱不符合“遗嘱人签名”的形式要件,应当认定无效。离婚律师要永辉同意第二种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代书遗嘱应当由两人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从***设定代书遗嘱形式要件目的来看,要求遗嘱人在代书遗嘱上签名,就是为了防止由于遗嘱内容非本人亲笔所写,出现内容与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一致。

  关于按手印,我国民间对此一直有“签字画押”的习俗,即“签字”等同“画押”。在各类民事、商事***实践中,对“签名”或者“画押”,如果严格机械坚持要式性,就可能会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在涉及“代书遗嘱”的继承案件中,被继承人已经***,如果没有“签名”只有“按印”,就很难确保设立遗嘱时被继承人神志清醒,未受胁迫等影响,而只能由见证人、代书人事后加以证明,难以确认该代书遗嘱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从设立遗嘱的情况看,如果当时仅仅是丧失书写能力,不得不按印代替签名,那么除非有现场录x音、录x像等其它充分客观的证据,佐证该代书遗嘱形成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漯河离婚律师,否则该代书遗嘱应认定为无效。

  离婚律师要永辉认为,实践中,被继承人设立遗嘱后,因改变了法定继承,会对各继承人所期待的利益产生较大影响。代书遗嘱作为一种遗嘱类型,必须严格符合***规定的形式要件。对存在瑕疵的代书遗嘱,切不可随意变通作有效认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立遗嘱人和继承人的利益,***x大限度地减少因遗嘱产生***。

好的离婚律师哪里找?就找要永辉律师!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子女被他人收养能否参与生父***赔偿金的分配?

子女被他人收养能否参与生父***赔偿金的分配?

离婚律师要永辉认为子女从被他人收养之日起,就与亲生父母脱离了抚养关系,权利义务相应解除。而与养父母建立起收养关系,因此无权再要求参与生父***赔偿金的分配。原因如下:

  首先,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被收养人在被送给收养人抚养之日起,与生父母的关系就相应消除,收养从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发生***效力,收养人与之被收养人之间发生拟制的亲子关系,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消除。

  其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后一方对死者近亲属所作出的赔偿,不属于继承***定的遗产继承范围。其分配权利人应是死者近亲属。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消除后,不再属于近亲属,因此对于生父母的***赔偿金,无权予以分割。

  好的离婚律师哪里找?就找要永辉律师!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私自转让的行为无效吗?

离婚律师要永辉说:目前对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未经另外一方同意的情况下私自转让夫妻共同财产,该行为是否为无效行为,存在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私自转让财产,只要实际办理了过户手续,就已经产生了***效力,该行为属有效的行为。而另外一种观点认为,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物件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间有共同的处分权,私自处分共同财产是在购买人知情且以低于市场价的情况下购买的,因此该行为属无效的转让。

  离婚律师要永辉认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购置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在出售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未征得另外一方的同意,属私自处分共同财产,购买人在明知的情况下,仍进行买卖行为,且出售的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口碑特别好的离婚律师,因此该转让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

***的离婚律师哪里找?就找要永辉律师!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口碑特别好的离婚律师-要永辉律师-漯河离婚律师由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提供。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在***服务这一领域倾注了无限的热忱和热情,要律师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要律师。同时本公司()还是***从事郑州***律师,郑州******律师,河南合同律师的服务商,欢迎来电咨询。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电话:0371-55221325传真:0371-55221325联系人:要律师 15824811815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主营产品:**服务,律师服务

Copyright © 2025 版权所有: 产品网店铺主体: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