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于2006年12月27日发布限制***盐(PFOS)指令2006/122/EC,该指令时对76/769/EEC的第30次修订。指令全文共四条,规定PFOS含量超过限量要求的物质、配制品和物品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该指令于2008年27日生效,2009年5月31日废止,相应管控要求纳入REACH***限制篇。目前,***、松下、微软和三星等***知名企业均已开始管控PFOS。
***(PFOS)是完全氟化的阴离子,因其既疏油又疏水的化学特性,以盐的形式被广泛使用或渗入较大的聚合物,籍此改善产品表面特性。例如,用于表面处理的PFOS相关***可保证个人衣服、家庭装饰、汽车内部的防污、防油和防水性;用于纸张保护的PFOS相关***,作为浆料成形的一部分,可保证纸张和纸板的防油和防水性;性能***种类中的PFOS相关***广泛用于专门工业、商业和消费领域,该种类包括各种作为***终产品被商品化的PFOS盐。
然而,PFOS具有极难降解、生物蓄积性强、远距离环境迁移潜力大的特点,可对生物体产生致***、致畸和致生殖毒性的危害。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欧盟颁布了2006/122/EC指令,限制PFOS的生产、销售及使用(少量豁免除外),即配制品中,如果含有等于或大于总重0.005%(50ppm)的PFOS,不得于欧盟市场上销售; 半成品或零件中含有PFOS的部份,如果PFOS浓度等于或大于此部份总重的0.1%(1000ppm);或者是纺织品或涂层材料上的PFOS浓度等于或大于1 μg/m2,则不得于欧盟市场上销售。
该指令将于2008年6月27日正式开始执行。同时,美国、加拿大、挪威、澳大利亚等***都制定了相关***,对PFOS的销售和使用提出限制;除此之外,一些国际知名企业也纷纷禁止PFOS在产品当中的使用。
同样,欧洲议会也已经对PFOA以及PFOA盐提出了欧盟限制要求,它们也被怀疑带有与PFOS相同的***。 PFOA及其衍生产品的应用包括家用产品表面处理(如不沾锅炊具)、方便食品包装、防粘污材料纤维以及防火泡沫。已经要求欧洲***会重新审查存在***的事件、寻找更安全的替补方法、并定义出***减少措施,包括销售与使用的限制,如有可能,也可应用到欧盟。 PFOA在所有年龄阶段人群中的潜在毒性、广泛发生率、以及持续性,已经引起了美国公众和监督局的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记载,PFOA可导致动物患上***、***和睪丸***,PFOA被列入加州65提案致***物质,环境和劳工团体的联盟已经在寻找解决方案。
限值要求:
物质和混合物(如油墨、油漆等):50ppm
物品(包括成品、半成品及其零配件):100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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