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性质
《基础会计》是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的学科基础课,也是会计学各分支的基础,它阐明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通过学习会计的形成和发展、会计的概念、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会计的方法;会计要素;账户和复式记账原理;企业主要经济业务的核算;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产清查;账务处理程序;财务报表等内容,掌握会计的基本理论和会计核算方法。
二、学习目的
学习本课程的目的是明确会计的基本职能、特点和任务,熟悉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掌握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理解做好会计工作对于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意义,了解它同其他经济管理的内在联系,懂得如何利用会计所提供的信息资料,为经济管理服务。
三、考核目标
为使本课程考试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的要求,本大纲在规定各章考试内容提要的基础上,对各章规定了考核知识点、考核基本要求和考试内容。
考核知识点是指考核知识范围的广度,明确考生低限度应该掌握的业务知识内容。
考核要求是指需要应考者掌握知识的深度和应用知识的能力。本大纲中的考核要求按照“掌握”、 “熟悉”、 “理解或了解”三个应达到的能力层次来规定,其中“掌握”占考分比例的60%—70%;“熟悉”占考分比例的20%—30%;“了解”占考分比例的10%。
四、命题原则
1.本课程考试的命题,应根据本大纲所规定的考试内容及要求,确定考试范围和考核标准,考试内容要覆盖各个章节,并适当突出课程的***内容,难易程度要适中。
2.***要合理安排题目的难度结构。题目难易程度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每份考卷中各种难易程度题目所占的分数比例一般为:易占20%,较易占30%,较难占30%,难占20%。
3.本课程试卷采用的题型及结构:单项选择题(占20%)、多项选择题(占10%)、判断题(10%)、简答题(占15%)、计算分析题(占15%)、业务处理题(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