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现实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当***人遇到“老赖”拒不还账时,除了自行***、委托***外,就是将***人起诉到***,通过***的手段迫使其履行还账义务。
▌一、出借人起诉***人可以就近选择管辖***。
“原告就被告”是我国对***管辖的一个基本原则规定,但并非所有的案件都适用这一原则。原告如果能够在自己的住所地起诉被告,不但可以减少因***产生的费用,还可以迫使被告为减少自己的损失而主动与原告和解,起到一箭双雕的作用。对于***案件的管辖,***是这样规定的:
(1)《***高人民***关于审理***案件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高人民***关于如何确定***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方与***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及***的义务,***方与***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合同的约定,***方应先将***划出,从而履行了***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定价或者***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的,在接受***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人可以随时履行,***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二、积极参加***诉前调解和***调解,避免赢了官司输了钱。
有些时候,调解是必须的,如果当事人自恃胜诉无疑,拒不参加******的调解工作,***终有可能要承担较多的***费用。因此,积极参加***的诉前调解和***调解是十分重要的事情。
(1)《***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条规定:“人民***对受理的***审、第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前进行调解。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人民***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第二条同时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应当调解。”
(2) 《***高人民***关于人民***进一步深化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法发〔2016〕14号】第38条规定:“发挥***费用杠杆作用。当事人自行和解而申请撤诉的,免交案件受理费。当事人接受***委托调解的,人民***可以适当减免***费用。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调解或者不履行调解协议、故意拖延***的,人民***可以酌情增加其***费用的负担部分。”
▌三、合理确定***标的额,减少预交***费及可能承担的败诉部分的***费用。
***费并非一律由被告承担,如果原告起诉的标的额超过******后确认的数额,那么对于超过***确认部分的***费用则由原告承担。因此,原告起诉时应合理确认***标的额,“***标的额越大越好”的观念是错误的。
《***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效力的***、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第二十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第二十九条规定:“***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共同***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费用数额。”
▌四、据实确定***保全数额,减少***保全保证金的数额以及减少预交***保全费。
***保全的数额与起诉的标的不是一回事,申请人应根据掌握的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合理确定保全的数额,否则不但要多预交***保全费,还是多交纳***保全保证金。
(1)《***高人民***关于人民***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22号)第五条:“人民***依照民事***法***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的,***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2)《***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效力的***、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
▌五、合同期限届满前,***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出借人可以要求对方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承担违约责任。
换句话说,出借人可以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起诉***人,而不必等到履行期限届满后再去起诉,这样可能会错失起诉的***佳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规定的其他情形。”***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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