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对方欠钱不还怎么办?
如确定对方确实不想还的情况下,就该采取以下行动了!
第z一组——收集借过钱的证据
一个欠条不能直接起诉?常有人这样问我。在审判实践是这样的,如果金额不大,几千,一、两万,那可以,一般拿个欠条起诉就行,但是如果数额较大,就要提供其他的证据证明你把钱借过给别人。所以,如果甲借给乙10万元,光拿着个欠条到法z院起诉,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材料,那这个案子十有八z九就是输。因此,要提供当时把钱借给对方的证据,比如向对方转账的银行凭条、如果以现金方式给的钱,要打印从银行取z现金的凭条等等。
第二组——收集主张债权的证据
说白了,就是收集曾向他要过钱的证据,这一点,主要是防止债权过2年诉讼时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对方以书面形式的“还款计划”,也可以以录音、录z像的形式证明曾多次向对方要过钱。在这里和大家说一下,不少人也问过我,自己偷录是否犯法,是否能拿出来当作证据,可以明确地说,只要不侵犯对方的权益,录是可以的,怎么叫侵犯对方权益呢,比如说在对方卧室里,你录人家干点什么,利息约定不明咨询,这是不可以的,如果在一个公开的场合,谈了个什么事情,这完全可以录下来作为证据使用。
第三组——收集对方财产信息
收集对方财产信息的目的是为了达到“要到钱”的目的,现在很多案子,法z院判决是原告胜了,但是原告一分钱都拿不回来,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没有收集到对方的财产信息,无法执行,因此,如果想真实把钱要到手,而不是一纸空头判决,那么就要调查对方的财产情况,要主要是对方的账户、房子、车、公司股权等情况。当然,要调查别人的财产,对于个人来说是比较难的,就是律师出面调查,萝岗区咨询,也不可能将对方所有财产都调查清楚,因此,这一步,只能说是尽量提供,如果实在不行了,可以委托律师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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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借款债务人收到法z院发出的支付令,应当如何处理?
律师解答:《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z院申请执行。”因此,债务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理:
一,对债务本身有异议。
债务人必须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发出支付令的法z院提出书面异议或者向该法z院起诉,债务人的口头异议无效。《最z高人民法z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下称《民诉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三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z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务人超过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视为未提出异议。”因此,对债务本身有异议的,债务人务必及时向发出支付令的法z院提出异议或起诉。
法z院审查认定异议成立后,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人民法z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支付令失效的,原则上是直接转入诉讼程序的,因此,债务人应当及时收集有关债权债务本身的证据积极应诉。
二,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
《民诉法解释》第四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对债务本身没有异议,只是提出缺乏清偿能力、延缓债务清偿期限、变更债务清偿方式等异议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因此,债务人应当及时还款,否则,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的条件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z院申请执行。若债务人缺乏清偿能力,则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延缓债务清偿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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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以房抵债的借款担z保合同有效吗?
在日常借贷中,经常会发生以物抵债的担z保现象。殊不知,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一旦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债权人要求“以物抵债”的请求并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某水产公司因资金周转需要,与当地一家小额贷z款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一份,约定由小贷公司向水产公司提供100万元贷z款,借款期限1年,如水产公司未按期还款,则其同意将位于城东的一间营业房过户给小贷公司以清偿z债务。签约后,双方就协议中约定的营业房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还款期满后,小贷公司经多次催讨借款未果,遂起诉要求水产公司立即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如无法清偿则按协议约定将该营业房过户至其名下。庭审中,水产公司对借款的事实无异议,但辩称协议中的“以房抵债”约定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当属无效条款,对方无权要求将营业房过户至其名下。那么,以房抵债的担z保方式有效吗?
律师解答:无效。当事双方在设立抵押权时约定,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债权人取得抵押标的物所有权,这样的合同在法律上叫做绝押合同。依照我国《担z保法》规定,禁止签订绝押合同。这就意味着,在出借钱款时,借款人以自己的房屋、交通工具等财产作抵押,并不意味着对方不能按时偿还时,出借人就能直接取得该抵押财产的所有权,双方当事人也不能在借款协议中作出类似约定。出借人只能与借款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拍卖,或将变卖后所得价款由出借人优先受偿。
最终,法z院判决水产公司归还借款及利息,但没有支持小贷公司直接过户该营业房的请求。但鉴于水产公司的经营状况,该判决执行难度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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