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经常遇到购买大件物品,如房子、家具、电器等等物品,在没现货的情况下,我们就和卖方签属一个买卖协议,协议中大体为:交货日期、时间、地点等,但较为关键的是价格及交款方式,这就需要签署一份先交一部分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的协议,并约定违约金,这“五金”有什么***区别呢?
定金
定金是指为***合同***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的方式。
定金属于一种***上的***方式,目的在于促使***人履行***,保障***人的***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人履行***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保证金没有双倍返还的性质。
定金在***法上是债的一种***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合同履行的性质。“
“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
***、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第二、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目前我国现行***中对定金的规定主要有***通则第89条、***法第二章、合同法第115条、116条、128及《***高人***院关于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单从***的角度看,定金主要有以下***特征:
1、定金***是有惩罚性的,***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预付定金作为***的***。***人履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着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其中“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和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都是定金***的惩罚性的具体表现。
2、定金***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即***人只能自己为自己提供债的定金***。这种***方式较为便捷,较为有效。
3、定金***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即***规定为金钱的偿付。
4、定金***有***高限额的规定。***法第91条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法解释》第1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院不予支持。”
5、定金具有双向***功能,这是定金***优于其他***方式的突出特点,尽管只是一方当事人为一定金钱的给付行为,但定金***可以约束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约,均可适用定金罚则。
6、定金***适用范围仅限于合同之债,而不适用于其他债的***或者作为反***。而且多为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同时履行而仅能先后分别履行***的情形,一般给付定金的一方应为依约承担金钱***义务的一方。
订金
订金在日常经济活动中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律概念。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的功能,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其目的不外乎解决收受订金的一方的资金周转短缺,从而增强其履约能力。
一般情况下,订金作为预付款,它不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院不予支持,订金数额应当在合同总价的5‰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买卖合同后,订金应及时返还或抵作价款。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押金
押金是***物权的一种,具体的讲是质押***的一种特殊形式,即为了******的履行,***人或者第三人将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等价物移交***人占有,在***人不履行合同的***的时候,***人可从押金中优先受偿。目前,我国现行***对于押金尚无明确的***规定,依据***没有强制性规定即为合法的***原则,应当允许当事人在经济活动中采取约定给付一定数额的押金这种***方式。
押金***,在本质上属于质押的范畴。其与定金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定金***的是***,不具有物权效力;而押金应属于***物权的范畴;
2、定金是法定的***方式,而押金只是民间交易过程中习惯上采用的方式,我国***既未明确承认也不禁止押金这种***方式;
3、设定人的范围不同:定金的设定仅限于被***合同的当事人,而押金的给付可以是主合同的***人,也可以是***人以外的第三人。
4、约定限额***规定不同: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而押金的数额可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其数额可以高于或者低于主合同的标的额;
5、制裁后果不同:定金具有惩罚违约方的功能,而押金仅具有***合同义务人履行合同的作用,其对违约方的制裁仅以所交的押金为限。即,给付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收回押金;而接受押金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并不承担双倍返还押金的义务。
保证金
保证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而留存于对方或提存于第三人的金钱。这个概念用得很广,如合同保证金,***时的履约保证金,***交易中的保证金、甚至***中的保证金等等。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流行的保证金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其***的实现而要求另一方提供的保证金。另一种形式的保证金,是双方在合同成立时候,为保证各自义务的履行而向共同认可的第三人(通常为公证***)提存的保证金。
保证金也具有类似定金一样的***合同实现的作用,但其没有双倍返还的功能。而且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定金的作用功能(如:合同订立的保证、合同生效的条件、合同成立的证明、或者合同解除的代价)。而这些功能是保证金不具备的。
保证金留存或提存的时间和数额是没有限制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在合同履行前、合同履行过程中皆可;保证金的数额可以相当于***额,并不像定金那样,其总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而且必须是在合同约定时或者合同签订前给付。
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违约金的约定虽然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这种自由不是***的,而是受限制的。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定金与违约金都是当事人一方应向另一方交付的款项,并且都有***合同履行的作用。
但定金与违约金是不同的。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项:
1、根本目的不同:定金是以确保***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是约束双方履行合同的一种赔偿损失。
2、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是签订合同时或之前预先***的,作为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的***,具有双倍返还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种约定的,违约方应***的赔偿金,不事先***。
3、发生的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定金是交付后才生效,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合同约定了定金,但是定金实际没有交付,则该定金条款不生效;而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双方签字约定,就具有***效力。
4、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规定的数额,根据***法的规定,定金***高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
5、生效条件不同::定金是***以后生效的,如果商品销售没有完成作为合同***的一种方式,应当双倍偿还定金;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合同成立,违约条款处理,违约金就生效了。合同一旦签订,即***行为生效,如有一方不按合同执行,就要按合同所签金额赔偿双倍的违约金给予对方。
6、作用不相同:定金的作用:一是证明合同成立;二是保证合同履行;三是具有惩罚和预付款的作用。合同履行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违约金的作用:一是惩罚和保证。只要出现由于当事人过错,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事实的,不论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必须给付违约金。二是补偿侵害造成的损失。如受侵害方能举证证明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大于违约金金额时,还有权请求违约方补偿不足部分。违约方***违约金后,只要对方认为违约方还有继续履行合同的必要并坚持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还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
一般情形下,没有特别约定时,订金、押金或者保证金都不是定金,没有双罚性质。
《***高人***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百一十八条规定:“***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院不予支持。”但要注意,根据合同的约定,有时它们在性质上就是一种定金。并且,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够同时并用。我国《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基于上述关于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及违约金理解和认识,建议当事人在经济生活中根据自己的需要,合理的选择使用;但必须明确的是:如果选择定金***方式,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定金合同的性质,且其约定必须符合***关于定金限额的规定,且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约定等。定金、订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合同时,当事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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