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版权登记涉及著作权法第三条所列的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录像作品、工程和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江西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根据自愿原则,对下列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 文字作江西版权登记
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行政***规定的其他作品。 此外还受理其他与著作权有关事项的登记;各类作品(计算机软件除外)***事项登记;录音、录像制品登记;其他与著作权有关的受***版权局的指定,中心进行的登记等。
二、 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合同登记:
受***版权局的委托,音像出版单位出版境外音像制品,包括以录音带、录像带、激光唱盘、激光视盘及其他音像制品形式的出版合同,报中心认证登记。 [1]
三、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
四、 提供与各项登记有关的服务;
提供与各项登记有关的咨询服务;代为起草与各项登记有关的文书,联系与登记有关的事务等。
著作权登记收费项目已经由***发展和改革***会批准,中心按照《***发展改革委关于著作权自愿登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