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普通会员16
|
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所在地区:河南 郑州
联系卖家:
手机号码:
企业地址:
企业概况

中国人寿是我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拥有国内最大的寿险市场份额。旗下寿险股份公司先后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上市。中国人寿的前身是成立于1949年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1996年分设的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及1999年成立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3年,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改制,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

郑州中国人寿车险

产品编号:3806046                    更新时间:2020-08-13
价格: 来电议定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联系人名片:

联系时务必告知是在"产品网"看到的

产品详情

详细信息:
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最重要的是如果不投保,将无法上牌、过户、年检,一旦被查处,还会被扣车,并处以双倍保费的处罚!当然了,如果您的行车记录足够良好,可以享受更优惠的保费哦!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有责任时: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
(一)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责任免除

 

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案例解析

 

案例:

 

        看到周围的同事朋友都陆续买了新车,王先生终于按捺不住,拿出多年的积蓄购买了一辆新车,购车手续刚办完,王先生就兴冲冲的去试驾。或许是兴奋过度,在过马路的时候,王先生的新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事故造成摩托车主腿部残疾,摩托车完全损毁,医疗费和财产损失费用总计达10多万元!王先生欲哭无泪,辛苦几年存到的钱刚买了新车,不想却出了意外,还要承担高额的赔偿费!

 

解析: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先购买交强险,并放置保险标志。案例中,王先生在没有按规定投保的情况下就上路,即便没有发生事故,一旦被查处,也会被处以重罚。

 

        另外,如果王先生已经投保了交强险,那么在王先生负有全责的情况下,按规定则由保险公司最高赔偿摩托车主12.2万元,极大的减轻了王先生的负担。即便王先生没有事故责任,对方受害人也能获得保险公司1.21万元的赔偿,尽管王先生没有责任,但毕竟是事故当事人,从心理上也能给予王先生安慰。因此,投保交强险,不仅是对自己的保障,也是体现个人社会责任的行为,请大家及时投保和续保!

 

欢迎来电咨询了解产品,我将最大限度的满足您的需求,做您忠诚的保险顾问!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保险咨询热线:15903689755(李亚清)
           郑州市文化路115号金茂大厦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电话:传真:联系人:

地址:主营产品:寿险 车险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 产品网店铺主体: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企业负责。产品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