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
1、***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一)申请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 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个发明专利或8个实用新型,且必须证书已下来)。
(2)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工业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如下要求:
(5)***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6)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7)企业研究开发***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
总资产成长性等 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8)评价时采用百分制打分,其中:知识产权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研究开发的***管理水平占20分,企业成长性占20分。四项指标合计得分须达到大于70分。
(二)支持力度:企业所得税按15%征收,研发费按1:1。5的比例摊入费用等。
(三)受理时间:4、7月份。
2、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一)申请条件:
(1)在深圳注册一年(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法人资格。
(2)知识产权归属明确,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且达到下列其中一项数量要求:
A、发明或者植物新品种1件以上;
B、实用新型4件以上;
C、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或者软件著作权或者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3件以上。
(3)***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2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8%以上。
***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6%以上。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4)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5)具有完善良好的生产、技术、财务等管理制度等。
(二)支持力度:享受深圳市的地方配套政策。
(三)受理时间:3、6、9月份。
联系人:朱小姐
电话:15914092235
***:1163781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