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职工与单位发生的分房买房租房***是否由法z院受理?
判断一起***是否属民事***范围,主要有两个标准,一是***的双方当事人是否属于平等主体,二是***的实质内容是否因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发生的民事权益***。
一、因分房、建房引起的占房、腾房***
依据***z高人***z院1992年11月25日法发[1992]38号《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第3条的规定,因单位内部分房、建房而引起的占房、腾房等房地产***不属人***z院主管工作的范围。单位对职工进行分房,是单位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行为,不应受民事***的调整,职工对住房并不享有所有权或当然的使用权,职工在分房中所享有的权益是依据政策而享有的一种住房福利,其所应居住楼层、面积等是与其工龄、级别等联系的,因此而发生***,纯属单位内部***,应由单位内部或其主管部门解决,而不能向法z院起诉,法z院也不应主管和受理。
具体来讲,因单位内部分房、建房引起的占房、腾房***主要有两类:一是因单位分房,职工对单位的分房方案(包括职工对所分配房屋位置、面积、楼层、价格等)不服而引起的占房、腾房***:二是因单位改扩建新房需拆除职工原居住的单位自管房屋,但职工不同意拆除或买新而不还旧等而引起的占房***等。这类***中,职工对单位分房方案等不服,可以向单位或主管部门反映意见,但在单位决定未变更之前,必须无条件服从。所以,单位与职工之间不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关系,而是不平等主体间的行政管理关系。
因分房引发的占房腾房***并不是一概不应受理,一般认为有两种例外情形:
一是房屋在分配过程中因职工擅自抢占待分配的房屋,单位诉请法z院解决的,属侵权之诉。此时职工抢占的房屋并未分配,职工抢占构成对单位的侵权,单位作为产权人起诉,法z院应予受理。
二是单位分配给职工的房屋被其他职工强占,被侵权人向法z院起诉的,法z院也应予以受理。因为这纯属平等民事主体因房屋使用权受到***发生的侵权***,法z院应予受理。
二、职工与单位发生的房屋买卖***
对于单位实行住房制度改革和机构改革而卖房引起的***法z院是否应受理,目前并未见有明确的***规定,但笔者认为还应根据法z院受理民事***案件的两个标准来进行判断,如果争议的标的是集z资房,单位与职工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则双方已从工作隶属关系中的不平等主体转化为普通房屋买卖关系中的平等民事主体,双方应为房屋买卖民事***关系,而不是单位内部房地产***,法z院应予受理。对于房改房,单位虽然依据政策将房屋出卖给职工,但也是职工应享有的福利待遇,租户有***补偿吗咨询,如果双方之间因履***屋买卖协议发生***,应属普通民事权益***,法z院应依法受理;如果职工与单位因落实房屋福利政策发生争议,则应通过行政途径解决而不应由法z院受理。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担z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1、租赁合同无效的还需要***租金吗?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房东不给租户补偿咨询,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z院一般应予支持。
2、一物二租的如何处理?
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z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
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黄埔区咨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3、租房人擅自改建,房东可以索赔吗?
承***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原状,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z院应予支持。
4、哪些情况下承***可以解除合同?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请求解除合同的,人***z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或者行政***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行政***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担z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租房中介收了房租不给房东,房东可以赶走租客吗?
汪女士正在家休息,突然有人敲门。对方自称是房东,因为一直收不到房租,希望汪女士立刻搬走。该房东称,自己之前把该房屋出租给某租房中介公司,但对方已经两个月没有付给他房租。按照合同规定,如果租房中介公司拖欠房租超过15天,房东有权收回该房屋。汪女士很困惑,自己交了房租了,房东却没收到,哪些***补偿给租户的,这种情况房东真的可以赶自己走吗?
律师观点:
合同期内,房东无权赶走租客。
现在市场上许多从事“房屋托管业务”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并没有在房管局备案,因此监管起来存在一定困难。在该案件中,房东和租房中介公司、租房中介公司和租客之间是两组***关系。租房中介公司的负责人没有跑路,案件就仍属于合同***。
在房东和租房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期内,房东无权赶走租客。如果房东坚持让租客搬走,租客可以以房东和租房中介公司为共同被告提起***。如果租房中介公司和房东解除合同,要以不影响租客的经济利益为前提。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合同,***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储蓄合同,***担z保合同,房屋装修合同,连锁加盟合同,物业管理合同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房东不给租户补偿咨询-承******补偿案律师-黄埔区咨询由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提供。房东不给租户补偿咨询-承******补偿案律师-黄埔区咨询是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gzhesheng.)今年全新升级推出的,以上图片仅供参考,请您拨打本页面或图片上的联系电话,索取联系人:张静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