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资质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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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商业服务
所在地区:广东 广州
联系卖家:张静律师
手机号码:18078803465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企业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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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参照中国律师行业惯例开办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业务范围主要**在日常百姓常见案件,具体涵盖: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各类经济合同**等案件。本所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执业,德才为本。”为办案理念,建立了律师共同研......

实际与合同不符咨询-广州越秀区咨询-擅长餐饮加盟案律师

产品编号:393060236                    更新时间:2019-02-15
价格: 来电议定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离婚**,房屋买卖合同**,继承**,合伙**
  • 公司官网:gzhesheng.tz1288.com
  • 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47楼4710-4713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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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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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连锁加盟经营***中,关于商标权的***知识

1、特许人"拥有注册商标"是否意味着特许人必须是注册商标专用权人?

律师解答:不是。只要特许人享有使用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即可以视为”拥有注册商标”。特许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拥有注册商标”:一种是作为注册人注册取得或者受让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另一种是经许可从注册商标专用权人处取得注册商标的独占性的使用权以及再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的权利。

2、特许人的商标未经注册,是否可以从事特许经营?

答:不一定。因为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看,注册商标不是经营资源的唯A一内容,如果特许人没有注册商标,但是拥有非注册商标、企业标志等其他经营资源,并符合《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其他条件,仍然可以从事特许经营。实践中,一些未注册商标可以达到驰名A商标的程度,比普通的注册商标具有更加显著的识别功能和商誉价值,萝岗区咨询,使用这样的未注册商标进行特许经营,完全可以实现这种商业经营模式的目的。

3、仅仅具有非注册商标,起诉解除加盟合同咨询,是否可以收取商标使用费?

答:由于我国商标申请期限较长,近80%的特许经营合同***案件中,特许人不具有注册商标,或者其商标尚处于商标局受理审查阶段。笔者认为,在特许经营合同中讨论商标使用费的问题,实际与合同不符咨询,还是要立足意思自治原则,即只要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了商标使用费条款的,原则上应当予以支持。但是,被特许人主张并证明该条款存在显失公平等可变更、可撤销事由的除外。在判断未注册商标收取商标使用费的约定是否显示公平时,应当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未注册商标的组成、使用、申请注册等情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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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加盟合同***律师解除加盟协议咨询

广州特许人没有转许可的权利,签订加盟合同后可以撤销合同吗?

案例: 宋某与青岛面包新语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特许经营合同***案

本案中,法A院认为,从原被告双方合同约定的内容看,被告青岛面包新语实际上是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将“Bread Talk面包新语”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宋某,是对其所有的特许经营权转许可的行为,依约应取得上海面包新语事先书面同意。但被告青岛面包新语向原告宋某隐瞒了其不得未经同意将特许经营权转许可的事实,构成欺zha。法A院认为,青岛面包新语的欺zha行为使宋某认为青岛面包新语可以将其获得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人,从而使宋某违背其真实意思表示与青岛面包新语签订合同,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双方签订的《合作经营合同》应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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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注意事项:提供装修指导与销售培训  

  ***的事情由***的人员来完成,这样呈现在消费者的面前,才能更有效地促进品牌的传播与产品的销售。代理商代理的产品如果需要专卖店、专柜等方面的辅助销售,在合同签定的时候,一定要强调企业必须具有***的装修督导人员,提供***的装修指导,使其效果出众。因为一般的代理商都对优质的装修工作知之甚少,如果缺乏这方面的操作,产品的售卖就会因店面“糟糕”的形象而打大折扣,得不偿失。同时,企业也应该提供***的营业员、销售卖手的销售技巧等方面的培训,使卖手***、熟悉,更好地把握消费者的消费需求,有效引导其购买。在签定合同时,这两个方面的要求是缺一不可的,否则,苦果将会由代理商自己“吞”。  

加盟注意事项:预付款与打款的建议  

由于当前市场上,很多企业存在“圈A钱”的现象,这使得代理商的经营发展存在着巨大的风险。为了尽量减弱这种风险,代理商在预付了一定款数后,争取提取一定量的产品进行前期的试销,检测产品质量的好坏、本区域市场的反应、本品牌在本区域市场的知名度等来分析、评估本产品在本区域市场是否有较大的销售前景。如果有,则建议正式代理运营;如果产品等方面与企业招商过程中表述的、强调的并不一致,而且是差别巨大,市场反响也小的话,此时,代理商应谨慎继续代理经营此产品了,后续打款就应该慎重考虑了。很显然,代理商在签定合同时,可以要求试销,一段时间后试销认可后,再行打款,展开全A面的合作。这样,代理商将很好的保护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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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电话:020-87561363传真:020-87561363联系人:张静律师 18078803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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