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设备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 PED, 97/23/EC)是CE认证中的一项指令。97/23/EEC指1997年由欧洲共同体(EC-European Community)即现在的欧盟(EU-EUROPEAN UNION)所共同立法通过的第23号指令,于1997年被欧洲国会和欧洲***会采用,1999年11月29日开始强制执行。凡是设计压力超过0.5bar的设备,无论其压力、容积为何,均须符合PED的规定。如灭火器、压力表、阀件、安全阀、空气柜、塔槽、管路、管件、承压附件﹑安全附件以及组合件,蒸汽设备等装载或输送流体的设备都必须符合PED规定。
2、PED基本要求是:
1)、安全
2)、从设计、生产、测试方面满足ESR(Essential Safety Requirement)基本安全需求
3)、符合适当的评估程序
4)、粘贴CE标志和其他必要的信息
3、承压设备等级划分
设备的分类主要取决于下列参数:
●设备的类型: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压力附件(如阀门、压力计等)、安全附件(如安全阀、***片等);
●流体(气体、液体、蒸汽等)的性质:根据***程度分为两组。第1组为***性(***、***、***等),第2组为非***性流体;
●***大工作压力:PS(bar);
●容积或公称直径:V(L)或DN(mm);
根据以上参数由PED ANNEⅡ中的9个表格(参考PED指令)对承压设备进行PED类别划分。
承压设备等级(从低到高):Ⅰ,Ⅱ,Ⅲ,Ⅳ
谭小姐
021-6049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