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依据
1、***令第248号《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九条: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办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2、建设部第77号令《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县级以上地方***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办理程序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开发资质或***,经开发项目所在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初审后,上报省建设厅审批并颁发《房地产企业***书》。
申请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行政***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其中***不低于注册资本的50%;
2、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建筑工程、统计和工程质检***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3、拥有开发项目的土地使用证;
4、对项目开发作了市场前景分析,提出了可性行分析报告;
5、建立了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