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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尚融律师事务所

普通会员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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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等级:普通会员
经营模式:
所在地区:广东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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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广东尚融律师所是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一家综合性律师所,随着东莞第三法院和第三检察院在塘厦镇成立(管辖塘厦、清溪、樟木头、黄江、谢岗、常平、桥头、横沥、东坑、凤岗10镇),尚融所开始在东莞塘厦镇设立办公地点,以更好的服务广大客户。尚融所汇集了一批具有坚实法学理论修养和办案经验的律师,充分重视当事人......

东莞大朗律师为您解答-***同居关系的处理

产品编号:4278428                    更新时间:2020-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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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尚融律师事务所

  • 主营业务:东莞塘厦律师,东莞清溪律师,东莞凤岗律师,东莞樟木头律师,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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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同居关系的处理

根据***高人民***有关***解释的规定,对***同居关系的双方应作如下处理:

 1、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者解除同居关系的,经查确属***同居关系的,应一律***予以解除。

 2、***审理***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应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解决。

 3、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女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已满10周岁未成年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人的子女送养他人的,应征求另一方的同意。

 4、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分割。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一般不能索回;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解除***同居关系时,如***同居的时间不长,或者索要的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5、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责务可按共同***、***处理。即由***根据各方经济条件和子女利益决定承受的份额,如双方经济条件相同或者基本相似,应均等分享***和分担***。

 6、解除***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未***的,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一方予以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7、共同生活期间一方***,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的,可根据《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办理,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被继承人(死者)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承受人以外的对被承受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8、***在审理***同居关系的案件时,对***情况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通则》和其他***、***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栽。

东莞律师陈伟威,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学院,2004年开始从事***服务工作,工作于广东尚融律师事务所,承办过各类民事、经济和***案件数百起,先后为几十家内资、港台企业提供过常年***顾问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总结出了一套独特的办案方法和办案模式,以务实、尽责、***的办案风格赢得了多数当事人的好评。

业务范围:公司常年***顾问,经济***,合同***,***追讨,***辩护,交通事故,建筑工程,房地产,婚姻家庭,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劳动***,***赔偿,律师见证,国际经济法。

陈律师***咨询电话:  139 2927 1615    ***1922484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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