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适用范围
以任何贸易方式出口以及过境、转运、通运《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列明的两用物项。
- 含***、XX、***、***4种易制毒***之一且比例高于40%(不含)的混合物、含盐酸比例高于10%(不含)的混合物;
- 含上述5种以外的《易制毒***进出口管理目录》所列其他易制毒***的混合物;
-
含易制毒***的复方***制剂除外。
(三)实施临时进口管制的两用物项和技术适用《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管办法》 。
出口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或者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知,其拟出口的物项和技术存在被用于大规模杀伤性***及其运载工具风险的,无论该技术是否列入《管理目录》 。
受理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123号龙珠广场15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