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是河南省惟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教育部共建高校,是一所涵盖理学、工学、医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农学等11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办学条件优越。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为国家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学校。现继续采取自主招生的方式,面向社会招收现代远程教育本、专科层次的学历教育学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招生对象:各级各类行政干部、国家公务员、教师、其他行业的在职从业人员、社会青年、待业人员等,年龄、专业不限;
2、报考专科起点本科,须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报考高中起点专科,应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学历或同等学历;
3、报考医学类各专业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名时考生需携带卫生类职业资格证或初级以上(含初级)卫生类职称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考护理学专科的考生,须持有护理学中专毕业证或护士证;
5、根据教育部规定,医学类网络高等教育学历文凭不能作为取得执业许可证的依据,请报考者慎重。
考生报名的有关资格证书,毕业前将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凡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者,一经查出,按自动退学处理,所交费用不予退还,并自负其产生的一切后果。报考医学、护理各专业的考生资格,如与教高[2002]10号《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不符,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二、入学考试及入学方式
1、入学考试:由郑州大学自主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免试入学:
(1)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者,可免试参加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2)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者,可免试参加高中起点专科学习;
(3)高等学校的普通专科推优生,凭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招专升本考试的准考证和高考成绩单,择优免试入学;
(4)参加全国成人高考的考生,当年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相同层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者,凭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成绩单,免试入学;
(5)获得省、部级以上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
(6)获得地、市(局)级科学技术成果二等奖以上者;
3、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凭郑州大学录取通知书,按期到我校或各校外学习中心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三、证书、学位
学员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本科须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毕业资格审查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郑州大学毕业证书(加注网络教育)。符合郑州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经申请并通过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四、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
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采用“自主学习教材+网上课程学习+网上答疑+在线测试+网上讨论+学习中心面授+学习中心实习+集中考试”的教学模式。学生自主学习教材,登录学习平台点播网络课件和获取网上教学资源,参与网上视频答疑、课程讨论等环节,完成在线测试,参加在当地学习中心组织的课程结业考试和毕业实习等教学环节。
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学生可自行安排学习进度,学习形式自主、灵活。在任何时间和地点,学生都可通过互联网访问我院网站进行学习。
- 招生专业
法学、汉语言文学、工商管理、金融学、会计学、教育学、旅游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语文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小学教育、经济管理。
注:1、考试大纲和模拟题请查询郑州大学远程教育网站主页中“模拟试题”;
2、修业年限:从报到交费之日算起;
3、根据各地经济情况,各学习中心的学费标准略有不同。学费标准和缴取办法,请咨询当地学习中心。
六、入学资格审核
1、按教育部规定,网络教育专升本、高起专的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入学(含免试入学)。严禁未获得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科升本科入学资格;持有学历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若不清楚可采取以下办法:(1)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毕业证书。(2)到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认证机构认证。(3)向发证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2、郑州大学远程教育学院不是学历审查和鉴定机构,学院只负责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备案,对报名者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对所提供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是否虚假,不具有权威认定资格,也不承担任何责任。我院公布的录取名单及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仅表示考生通过了我院入学考试,批准其在我院进行网络教育的学习。报名者的前置学历证书等资料在入学后和毕业前经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核。入学时将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毕业时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部门复核,不合格者将不予毕业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3、学校对隐瞒个人真实学习经历,持不合格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或伪造个人身份、学历证明材料的学生,无论何时查出,均予以取消学籍处理,追回各种录取或学习证件,所交各项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4、学生必须为其所提供的报名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学生由于报名时提供了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等报名资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提供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八、报名联系方式
电话:(027)87467776;18064005383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411号翡翠城1610室
网站: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