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
申请条件
(一)***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符合规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申请程序
(一)***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设立前已经办理的)(原件1份);
(四)***人***明:***或***(复印件1份,验原件);深圳市外***的需提交经经营所在地计生部门验证的计划***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广东省***的,20-49周岁的已婚妇女提交《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9周岁以下的已婚男性及未婚男、女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已婚男性与配偶同流入的可持其配偶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广东省外***的,49周岁以下的男、女提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五)企业住所证明:住所为***人自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和***人出具的场地使用声明(原件1份);住所为租赁的,提交经房屋租赁主管***登记或备案的租赁合同(原件1份)和***人出具的场地使用声明(原件1份);
(六)***、行政***及***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
咨询电话:0755-27686543 段先生:13826586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