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94/62/EC
1994年12月20日颁布的《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94/62/EC》是欧盟管理包装和包装废弃物的共同体级***。是基于环境与生命安全,能源与资源合理利用的要求,对全部的包装和包装材料、包装的管理、设计、生产、流通、使用和消费等所有环节提出相应的要求和应达到的目标。技术内容涉及包装与环境、包装与生命安全、包装与能源和资源的利用。94/62/EC指令适用于投放欧盟市场的所有包装物和所有包装废弃物。
欧盟包装指令规定不管欧盟产品还是进口产品,欲在欧盟市场进行销售都必须遵从欧盟包装指令对包装材料和回收处理等方面的有关规定。欧盟以外***要将产品出口到欧盟,必须要详尽研究了解欧盟包装指令的有关要求。
2004年2月11日欧盟颁布了对94/62/EC的修正案2004/12/EC,其中规定不迟于2008年12月31日整体回收率60%,包装废物再循环率55%-80%。另外规定具体的再循环率;玻璃60%、纸和纸板60%、金属50%、塑料25%、木材15%。此指令规定了四种***镉(Cd)、铅(Pb)、***(Hg)、六价铬(Cr6+)的总含量不得超过100p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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