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欧盟对若干类产品实施的镉禁令正式生效,涵盖范围包括塑料、首饰和焊杆。
欧盟禁止镉含量以重量计超过0.01%的首饰投放到市场,这些首饰包括金属珠子、手镯、项炼、戒指、穿孔首饰、手表、手带、胸针及袖扣等。古董首饰不受禁令影响。
此外,禁令的适用范围已扩展至所有塑料制品。自1992年起,欧盟已禁止大部分塑料制品含有镉。不过,由于当时缺乏其他代替物料,聚***内可以含有镉。其后,聚***生产商已找到代替品,并自愿放弃使用镉。
自2012年1月10日起,所有投放到欧盟市场的首饰及所有塑料制品,镉含量以重量计不得等于或超过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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