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EU)和欧洲自由贸易区(EFTA)为了建立欧洲统一市场,首先必须实现区域内商品的自由流通,它是实现欧洲统一大市场的基石。为了消除各国进口贸易,达到统一的目标,其基础则是统一各成员的***、***,统一各成员的有关标准,统一产品的合格评定的程序和方法。
1985年5月,欧洲共同体理事会批准了“关于技术协调与标准新方法决议”(85/C136/01)。与之前的“关于标准化的结论”一起规定了以标准化来保证产品的自由流通、消除技术壁垒的原则。这就是所谓的“新法法指令”,指令中规定了:产品必须进行合格评定并对评定合格的产品加贴“CE”标志或(和)随产品附带EC合格申明。新方法所涵盖的产品绝大多数要求加贴CE标志。
当然,目前桥梁之支座的CE认证的意义不完全在于需要出口欧洲,在非洲、中东、东南亚等地区,CE认证的认可度是相当高的;即使在国内的国内项目的招***中,CE认证也能为企业加分不少,因此其出口推动意义和象征意义更大。
2.桥梁支座标准
桥梁支座有多种类型和不同的分类,标准规范其技术性能和测试要求:
(1)弹性支座(Elastomeric bearings)--EN 1337-3:2005
(2)盆式支座(Pot bearings)--EN 1337-5:2005
(3)PTFE球面和滚柱支座(Spherical and cylindrical PTFE bearings)--EN 1337-7: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