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查员先生/女士:
首先感谢您对本申请的认真审查。对于审查员的意见,申请人进行了认真的研读,(简述审查员的意见,表明同意或者不同意查员的建议,)申请人对申请文件做出了修改并陈述意见如下:
1.修改说明
(针对新修改的***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逐一分析,说明出处。)
以上修改均未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符合《专利法》三十三条的规定,具体内容参见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为:
1.本发明涉及……
2.关于新颖性
对比文件1涉及(简述对比文件1的发明要点)。
(与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对比,阐明不同,可用例句如下:
(1) 对比文件1披露了新修改***权利要求1前叙部分的内容,但未披露“本发明区别技术特征”;
(2) 与对比文件1相比,本发明具有***的区别技术特征)
所以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与文件1对比符合《专利法》二十二条二款和《审查指南》规定的新颖性的要求。
3.关于创造性(“三步法”(确定***接近的现有技术→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指出现有技术中不存在相应的技术启示))
(***步:确定***接近现有技术)
在审查意见通知书所提供的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与本发明技术领域相同 ,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 ,且公开本文中的相同技术特征也比较多, ,所以,确定对比文件*为***接近现有技术。
(第二步:与***接近现有技术对比)
与***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文件*相比,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所述的技术方案与它之间的区别技术特征是(论述区别技术特征)。由此可知,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 。***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文件*并没有给出解决此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也没有给出解决此问题的相关启示。
(第三步:将***接近现有技术与其他文件结合对比)
(其后的论述分两种情况:***种,修改后权利要求1中的区别技术特征没有在其他对比文件中披露;第二种,该区别技术特征虽在其他对比文件中披露,但它们在该篇对比文件中起到的作用与为解决本发明针对的技术问题所起到的作用不同。)
综上所述,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接近现有技术对比文件*或者其同*的结合,都具有突出的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符合《专利法》22条3款关于创造性的规定。
申请人相信修改后的申请文件,克服了存在的缺陷,请审查员先生/女士在以上的基础上继续对本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仍不同意上述修改和陈述的内容,恳请审查员先生/女士再给与一次修改文件或陈述意见的机会。代理人 :**, 联系电话: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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