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商标注册证名称、地址必须与营业执照名称、地址相一致。贵单位的原商标申请人地址与现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地址发生变更。因此,请贵单位准备以下资料及时办理商标地址变更手续。
商标注册人地址是商标管理机构进行商标管理和联系的必要信息,为能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当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时,应依法及时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以便在《商标注册簿》上进行备案登记。变更后的商标所有权主体资格不变。
所需资料为:
一、 商标注册证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二、 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三、 与营业执照名称相符的单位公章;
四、 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一份(公司名称变更)
五、 相关表格由我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