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说的“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简称为“双软认定”)。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两者可以同时申请办理,也可以单独申请办理。
受理时间:每年受理分三个批次,每年的3月份受理软件企业年审和软件产品登记,7月和11月受理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工作。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25日、7月25日、11月15日。
软件企业通过认定后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所得额时扣除。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